辽宁省鞍山市多种形式宣传《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水业中国网上海站9月20日讯)鞍山市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新颁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从2007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六月份以来,为贯彻落实该标准,鞍山市卫生监督所开展了一系列以“关注饮用水卫生安全,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宣传活动。首先,举办了鞍山地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培训班,对辖区内的17名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员进行了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其次,下发文件要求辖区内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生活饮用水相关单位进行检查;三、各级卫生监督人员对供水单位管理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同时按新标准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
鞍山地区共有自来水厂9个,二次供水单位116个,自备水源供水单位8个,目前,检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来源:东北新闻网,2007-9-20)(水业中国网陆僶睿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