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攻坚破难促减排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8月30日讯)为加快污染防治步伐,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山东省烟台市委、市政府把减排指标与其他经济指标一起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在环境治理过程中抓住关键,攻坚破难,加快各项重点工程推进步伐,确保实现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突出重点狠抓污染防治
烟台市强化大气污染治理,狠抓烟台发电厂4#机组(110MW)、山东百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5#、6#机组(2×220MW)等19家电厂脱硫工程、龙口泛林水泥有限公司等11家水泥企业的结构调整、12项城市集中供热工程、5项工业锅炉治理工程。其中,重点突破烟台发电厂和山东百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脱硫工程,争取实现二氧化硫减排1.21万吨。狠抓水污染治理,加快开发区大季家污水处理厂、莱阳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等6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芝罘区、莱州市等县市区的12项城市污水管网配套工程建设,莱阳巨力化肥有限公司等30个单位的污水治理。其中,重点突破开发区大季家污水处理厂、莱阳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县市区污水配套管网完善工程,争取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4063吨。
烟台市狠抓重点企业污染防治,突出抓好限期治理。目前已确定水污染重点企业90多家,大气污染重点企业70多家,这些企业的排污量占到全市污染负荷的85%以上。通过采取加大监察频次、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加大处罚力度等手段和措施,烟台市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实行严格的限期治理,确保这些重点排污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对污染防治成效较好的企业,进一步巩固提高治理效果,完善治理设施,进行污染深度治理,积极开展清洁生产。
强化监管严格环境执法
烟台市严格环境执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突出抓好饮用水源地保护,维护水源地水环境安全。继续深入开展环保执法行动,坚持市县两级联动,环保、监察等部门协调配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日常执法与专项执法相结合,把影响经济发展、危害群众环境利益的环境违法行为作为查处重点,加大挂牌督办和处罚力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实行严格的总量控制制度,把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坚持“以新带老”,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绝不允许突破总量控制指标。突出抓好园区规划环评,从源头上强化对各类经济园区的监管,推动园区科学发展。
抓住全省加强县级监察监测能力建设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配套资金,增加自动监测点位,开展监察监测标准化建设。重点突破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工作,确保列入年度计划的58家重点水污染企业、30家燃煤电厂、4家重点水泥生产企业和4个城市污水处理厂按期完成安装任务,实行第三方运营,实现省市县联网。
(来源:中国环境报2007-8-30)(水业中国郭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