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拟上调污水处理费 听证代表连呼价高
(水业中国网上海站8月28日讯)
湘潭市污水处理费正酝酿从现在的0.4元每吨上调至0.8元每吨,受此影响,湘潭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每吨将上涨0.3元。日前,在湘潭市城区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听证会上,20名各界代表原则上同意上调污水处理费,但对于翻了一番的价格连称“过高”。围绕湘潭污水处理费调整幅度是否合理,听证代表与经营者中环保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代表“斤斤计较”。
湘潭市物价局首先提出了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的初审意见:即拟对湘潭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由现行的0.4元每吨提高到0.8元每吨。
按自来水用水结构和分类,污水处理费具体标准为:居民生活和行政事业单位为0.7元每吨;工业为0.8元每吨;经营服务业为1.3元每吨;特种行业为2元每吨,综合平均价格为0.8元每吨。对全市特困户仍按现行优惠政策实行每户每月免收8吨污水处理费,低保户仍按现行优惠政策实行每户每月免收4吨污水处理费。
目前,湘潭市居民生活用水每吨为1.57元(含污水处理费0.4元),污水处理费调整后将达到1.87元每吨。听证会上,中环保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和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分别作了申请报告和发言。
与会的听证代表一致认为,调整湘潭市城区污水处理费标准是必要的,对推进湘潭市城区污水处理市场化进程,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减轻水污染,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意义重大。
但是,代表们提出,湘潭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到0.8元每吨后,竟然比省会长沙的污水处理费还高0.05元每吨,明显过高。
对此次调整,听证代表们认为提高幅度宜在0.2元每吨,调整时机要恰当,不宜一步到位。
(来源:红网湘潭,2007-8-28)(水业中国网陆僶睿编辑)